姓名:
宁艳 宁艳的OICQ号码是 宁艳的Email是 宁艳的主页是http:// 站长回复
内容:
你好!我家的门铃直到现在都未安装,请解决!谢谢
      B栋1303
宁艳留于2006-1-21 22:23:12
回复: 此事已解决,感谢留言。
 

姓名:
A21-1 A21-1的OICQ号码是 A21-1的Email是 A21-1的主页是http:// 站长回复
内容:
产权证办下来了,为什么不还给我购房合同?当初你们售楼小姐说拿登记的合同去办产权证,拿走了我手里的两份登记过的合同,现在办下来了,我去要合同,却说我有,是我搞丢了,我手中现在就一份没有登记过的合同,请问,这是怎么回事?
A21-1留于2005-12-21 21:23:34
回复: 已于2005年12月29日领到购房已登记合同原件1份,并办理签收手续.
 

姓名:
B-11-4 B-11-4的OICQ号码是 B-11-4的Email是 B-11-4的主页是http:// 站长回复
内容:
请问,业主有问题应该向谁反映?我们每次向B栋物管反映问题,虽然都是三番五次地说,但总是石沉大海,非要到这里留言后,问题才能得到解决,难道物管的作用只是收费吗?上次门铃问题反映了几个月没回音,最后在这里留言后才得以解决。这次向物管反映闭路电视信号问题、防盗门问题和电梯费问题,同样如此。11月22日电话告知物管小王,当时小王说好下周二(11月29日)解决闭路信号问题,电梯费问题要请示后答复,但一直没有回音。11月29日我们专门在家等了一天,不见任何人来,也没有收到任何解释等。11月30日,再次致电物管,小王不在,接电话女士称转告小王,于是在电话中再次把这三个问题反映一次。但至今依旧不见任何答复和回音。
难道物管就是这样为业主服务的吗?我想,无论问题能不能解决,如何解决,都应给我们一个反馈。这个要求不过分,也是做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,不是吗?
B-11-4留于2005-12-9 11:26:59
回复: 闭路电视、防盗门、电梯费的问题已解决,对给你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
 

姓名:
B栋23-4 B栋23-4的OICQ号码是 B栋23-4的Email是 B栋23-4的主页是http:// 站长回复
内容:
感谢!正在解决中......
B栋23-4留于2005-11-11 21:23:17
回复: 不客气:) 让您满意是我们工作的动力啊!
 

姓名:
B栋23-4 B栋23-4的OICQ号码是 B栋23-4的Email是 B栋23-4的主页是http:// 站长回复
内容:
我家的门铃一直不响,已多次向物管反映此事(并已经登记),但是不知为何至今没有来人进行修理!急盼回复,谢谢!!
联系:13983797665   叶先生        
B栋23-4留于2005-10-28 18:11:35
回复: 我们已经通知物管处联系了相关厂家,将安排近期给您解决此问题!对给您带来的不便,表示深深的歉意!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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